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全民自主创业,激发民间创业活力,帮助更多劳动者实现创业梦想,扶持发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决定举办第二届“泛海扬帆杯”重庆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按照“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鼓励创业的就业方针,切实增强全民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营造全市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大赛主题
青春梦,创业梦。
三、参赛对象
本市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创业意愿和潜力、准备创业或正在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时间在3年以内)的个人或团队(包括大学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复员退役军人等)均可报名参赛。
四、参赛要求
(一)个人或团队限申报一项创业项目,参赛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二)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易于实施,市场空间广阔,创业潜力较大,优先支持市内重点产业、农业科技、节能减排、绿色经济、现代服务行业、文化创意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信息技术产业等创业项目;
(三)已创办企业的应为小微型企业,工商注册资本200万以内,吸纳就业作用明显;
(四)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凡曾参加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承办的创业大赛且获得奖项的创业项目,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赛事。
五、大赛组织
大赛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泛海公益基金会联合主办,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具体承办。大赛将成立组委会(详见附件1),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大赛内容和流程
大赛分为报名、区县初赛、市级复赛、决赛四个阶段。
(一)报名阶段(2013年5月30日至6月30日)
2013年5月30日大赛启动后,在全市广泛宣传发动,参赛者可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fanhaiyangfan.org)查阅相关情况并申请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及时下载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2)和创业(商业)计划书模板(详见附件3),填写后向拟创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就业局提出纸质申请(文字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参赛项目已经工商注册的需同时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报名截止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二)区县初赛阶段
2013年7月10日前,各地区县(自治县)就业局接受参赛者提交的申请后,对已实施的参赛项目进行实地查验,组织专家按大赛技术文件(详见附件4)中规定标准对创业(商业)计划书内容进行评审,评出前4名晋级复赛。
(三)市级复赛阶段
2013年7月31日前,大赛组委会对各区县提交的晋级复赛的参赛项目,组织评审专家团对创业(商业)计划书及其他材料组织复审,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评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取前15名晋级,进入决赛阶段。
(四)决赛阶段
决赛将通过“创业项目展示+专家提问点评”2个环节进行比赛。2013年8月31日前,大赛组委会将举行决赛,15名选手(团队)将通过“创业项目展示+专家提问点评”进行现场对决,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列,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项目奖”,并举行现场颁奖典礼。
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项
一等奖1名:奖励5万元,颁发大赛一等奖证书。
二等奖3名,奖励3万元,颁发大赛二等奖证书。
三等奖6名,奖励1万元,颁发大赛三等奖证书。
优秀项目奖5名,奖励5000元,颁发大赛优秀项目奖证书。
(二)组织奖项
优秀组织奖10名,奖励3000元,颁发大赛优秀组织奖证书。
(三)其他支持政策
入围决赛的参赛项目,可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⒈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⒉可享受创业指导专家提供的“一对一”创业辅导;
⒊符合条件的可获得小额担保贷款,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
⒋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引入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场地扶持、税费减免、社保补贴等配套政策支持;
⒌纳入重庆市创业项目库,优先向社会推荐。
各区县(自治县)可参照入围决赛的参赛项目获得的支持政策,对当地入围复赛的参赛项目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八、其他事项
(一)参赛创业项目的《创业(商业)计划书》,将作为大赛评审的重要依据,参赛者应高度重视,精心制作。
(二)决赛专家评审团将由知名企业家、创业指导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等组成,成员7人。
(三)比赛过程中,组委会将向各有关单位及时通报该地参赛者的晋级情况和赛事活动情况,同时对各地优秀组织单位予以奖励。
请各区县(自治县)就业局及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做好报名与组织工作,共同配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大赛其他具体事宜可向大赛组委会咨询。
联系人:周红敬、湛春林,联系电话:88633785、88633790、88633788(传真)。